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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说法:西安千亿城改项目致闽商林学旺51万平房产被侵占案何时了

时间:2023-03-26    点击: 次    来源:中国民声网    作者:郑义 - 小 + 大

专家说法:西安千亿城改项目致闽商林学旺51万平房产被侵占案何时了
    特约记者 郑义

    闽商林学旺很郁闷,2006年起在西安投资开发的其中51万平方城改项目房产被他人侵占,举报千亿涉黑案件五年没结果……

投资开发3个村城改项目成西安城改投资开发第一吃蟹人

    林学旺在2006年3月从家乡福建到西安,参与了西安市雁塔区3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西安市西三爻改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个人所有
    依据《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九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市政发【2003】43号、西安市雁塔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计发[2005]5号《关于西安市西三爻村改造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文件精神,西安市西三爻改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西三爻村实施旧村改造建设。倒签于2005年9月13日,西三爻村改造公司和林学旺控制的陕西融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城中村合作开发合同》,双方约定甲方西三爻公司提供项目位置(约2.8万㎡)建设用地并办理土地审批手续直到施工许可证(除招投标保险费和招标费用以外)其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融华公司负责合作项目的资金。分配方案为以建筑面积进行分配,甲方分1/3,乙方分的2/3。合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执行或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同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国有土地证由甲方办理。
      2007年5月15日,西三爻村改造公司和融华公司签订《联建合同》,约定甲方西三爻公司提供土地,乙方融华公司出资,乙方每亩开发用地向甲方返还固定利润200万元。甲方西三爻公司承担办理国家土地开发的一切手续和规划定点费用,提供建设用地并办理土地审批手续(除招投标保险费和招标费用以外),其费用由甲方承担,承担安置房屋面积的城市配套费用。乙方负责出资建设并承担设计到最终建设全部费用,承担地面与产权单位的一切补偿。双方还约定:以上条款任何一方不能执行,给对方造成损失承担200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010年3月24日,拿下西安市北寨子村城中村开发项目的陕西中孜国际置业有限公司和融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双方成立融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定为北寨子项目的开发、建设、销售等全过程的经营主体单位,过渡阶段(北寨子村项目拆迁前)以甲方名义经营。约定乙方融华公司林某投入5千万元占股55%,甲方公司杨某钢占股34%、边某朝占股11%。同时约定协议违约金为违约方赔偿另一方已投入资金的双倍,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日签订了补充协议显示林学旺已转款500万元。
      2011年11月20日,拿到西安市东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陕西时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林学旺控制的陕西建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城中村合作开发合同》,约定对于甲方三通一平约20亩土地(商品住宅楼建筑面积约10万㎡)及该地块经市规划局批准的控制性详规的“时丰.姜溪花都”后期资金全部由乙方建惠公司出资,自主开发且独立核算。甲方负责办理立项、计划年审、定点、规划用地许可证,国有土地证、建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预售许可证、房产证等所有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建惠公司承担缴纳该地块土地出让金,除甲方3000万元所含费用外,其余该地块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全部收入归乙方所有,协议签订后甲方三个月向乙方交付三通一平约20亩10万平方左右的建设用地。合同约定违约除向对方支付50万元违约金外,另按完成量价款的5%为日罚金。合同除甲乙方盖章外,还加盖有东姜村城中村改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确认盖章。
      合同看似美好,然而三个村的合同均约定在甲方的名义下销售,埋下了祸根,使林学旺伤痕累累,欲哭无泪。
      三个村都没有按合同约定办理土地手续,致使千亩土地成为违章建筑,沦为小产权房。而林学旺更是被强行索要干股及千万钱财,51万平方房产被占……
西三爻村何某成:强行索要财物,强占8万平方房产
    何某成是西三爻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林学旺投资之后,房产没有产权就被动了,林学旺售楼时的合同、收款收据都要西三爻公司盖章。林学旺称开始的时候何某成就向林要钱要房子,主要是要钱,但是后来何就不满足于向林要钱,天天就从盖章方面来卡他。而且在建设当中何某成经常找人设置很多的麻烦,强迫林学旺让他卖房,向何交2.5%的钱。

    2007年12月10日,何某成组织手下王某彦弟弟黑蛋等用渣土车封堵工地大门干扰建设。

    2008年5月17日,何某成侄儿何某林封堵工地大门干扰建设。

    2008年5月27日其再堵路,与工地管理人员陈某明发生对峙,更是在6月17日,持刀将陈某明砍伤。
    林学旺说,所有这些行为,都是对方为了强迫交易,敲诈勒索。

    在2010年年底何向林强要250万的奔驰轿车,2011年1月5号元月份给其买了价值250万的奔驰轿车。这样下来何某成及儿女团伙共敲诈勒索林学旺达800万元钱款。
    即便如此迁就对方,林学旺在西三爻村投资开发的20万平方城中村改造的房地产,他只卖了12万平方,剩下8万平方何某成却不让卖了。
东姜村黄某凌、黄某:强要公司干股,霸占林修建的8.7万平方房产
      2009年12月22日,林学旺开始在东姜村投资城改房地产开发,当时东姜村公司以每亩单价150万元卖给他15亩土地。和时丰公司东姜村的项目签约后,2012年5月林学旺交清了全部土地款2250万元。项目还没开工的情况下,东姜村支书、村公司法人黄某凌就以各种理由不让开工,要挟林学旺要了100多万元,之后又要求其给他花了21万多元买了一辆途安轿车。
      更为可气的是为了获取更大利益,黄某凌、黄某组织的人员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林学旺背部刺伤,公安机关鉴定结果是轻伤二级。
      无奈之下于2013年4月份林学旺给了黄某凌任副村长侄儿黄某20%的干股,签订了一个股权分配协议,并聘请他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待遇如图。

    即便这样林学旺想花钱了事,但还是事与愿违。林学旺称:2018年楼盘盖起来,黄某凌和黄某为首团伙另外成立一个公司将楼盘全部给占了,房子有的出租,有没有卖给别人林学旺掌握不了,因为他一去那儿,公安局就要抓他。黄说林只有合同,产权没有在林的公司名下,也没有收据这些东西。
    林学旺泣诉:目前他都没办法对黄某的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因为他们之间没有合同关系,黄某等于是合同外的人来占林学旺的房地产,这个村林学旺开发8.7万平方的房地产全部被侵占,林学旺投资了2亿多元全部打了水漂。
北寨子村倪某琪、杨某钢:独吞城改项目,林学旺34万多平方房产被占
      林学旺称,他和中孜公司签约后即组织投资5千多万元控股55%(林学旺本人投资了2667万元持股27.5%),但林学旺将款投资供北寨子村拆迁款后,倪某琪、杨某钢等人却不履行合同,独吞了北寨子村城改房地产项目。林学旺按股份可得的34.375万平方房地产被其“零代价”凭空霸占。
举报黑恶势力五年未结案 维权路遭骗贿

     被坑的林学旺在几年时间里还遭遇了多起诉讼。2018年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林学旺就以非法占地为由及敲诈勒索去告了何某成和女儿何某等人。他本人也在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了举报材料。


        中国房地产报2022年5月发表的整版的深度纪实报道《疯狂过后的未解之局:西安城中村改造警示》,讲述了闽商林学旺亿万投资血本无归的悲惨故事:
    几年来,林学旺不得不奔走在各级公检法部门之间。他向西安当地多个部门举报的敲诈、侵占、巨额受贿等线索问题,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以时间为序,对多个部门的回复作了相应梳理。
     2018年6月20日,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书面答复:我院已转至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处理。
     2019年6月5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书面答复:我局正在积极侦办中。


     2019年6月22日,国家层面某部门作出批示:“重点”督办。并在批示上画了一个圈,在圈内批注了一个“公”字。
     2020年7月30日,陕西省公安厅挂牌督办,西安市公安局提级侦办。就在同一时期,西安市公安局有人回复:已从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函中查明有关案涉的三个村,涉嫌骗取城改批文,且城改公司涉嫌侵占公司股权,具备“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资产”犯罪要件,土地源头涉嫌违法犯罪……
      2021年2月18日,西安市公安局有人回复:定人定岗安排专人负责调查。
      2021年5月7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再次书面回复:案件正在侦办中。
      2021年5月10日,有西安市公安局有人告诉林学旺:“翻查”。
      2021年6月21日,西安市公安局有人告诉林学旺:“专案组已经撤了”。
     曾有西安市公安局扫黑办某领导对“索贿价值250万元的S500奔驰轿车一辆”的举报线索很感兴趣,并要以该线索为突破口,来撬动这起“涉黑”案,以提升工作成绩。记者发现,这辆奔驰轿车的购置时间为2011年1月。该机动车发票、强制险、保险、车辆购置税等票据上均显示购车人为“何英”。身份证号显示年龄为“1982”。据了解,何英是何建成的二女儿。 何建成则是时任西安市雁塔区西三爻村城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
     在西安当地多个部门中,还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某领导分两次索要“办案经费”125万元,并夸下海口,一定要侦破此案。后来,这些以车为突破口和索要办案经费的案件,都办成了镜花水月。

  公司的项目投资纪录表显示法院接受宴请和收钱情况
      2022年2月16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答复林学旺:关于你反映的何建成等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中提及的何建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我局于2021年1月8日受理为刑事案件。因线索反映内容时间跨度大、案情复杂,2021年1月14日延长立案审查期限30日,2021年2月7日再次延长立案审查期限30日。2021年2月26日,我局对该线索中反映的何建成在任职西安市三爻村改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涉嫌收受他人贿赂立案侦查。2021年6月18日,我局对嫌疑人何建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依法侦查中。关于雁塔分局有黑不打、有恶不除,失职渎职的事项,经查,你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不服该答复的林学旺向西安市公安局提出复查,2022年3月25日西安市公安局答复林学旺:撤销雁塔分局2022年2月16日的关于林学旺的答复意见书。
    2022年10月9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答复林学旺:200年已对西三爻村相关违法占地建设行为进行查处;陕西时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用东姜村集体土地建设行为已依法查处,2020年7月将时丰公司非法占地案件违法犯罪问题移送至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陕西中孜国际置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北寨子村集体土地建设行为已依法查处,2020年7月将中孜公司非法占地案件违法犯罪问题移送至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

      2022年11月17日,陕西省公安厅告知林学旺:反映何建成、何英等人黑恶势力敲诈勒索1000多万元财物,侵占102亿元房产项目,其认为陕西省西安市公安机关压案有案不查,要求查处。该事项本部门已登记,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转西安市公安局办理。

国家信访局回复是部分属实
专家看法:案子近5年没进展可通过侦检协作办公室来监督
      近日,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的几位知名法学家对此案进行了学术研讨,认为城中村的改造在沿海地区大部分都是比较成功的,很多投资人也挣了大钱,当地居民生活也得到很大的改善,城镇建设,农村的城镇化也都加速,农民也得到了实惠,双赢、三赢、四赢。但林学旺进行的是相对比较偏远的西部地区,风险就很大,本来就没什么规则意识,很多地方不是为了发展经济而是为了自己的政绩,或者自己的私利,合同没签好,手续没完善,钱都砸进去了。
      一是房产如果从法律上来讲土地是集体的,虽然有取得土地证,但是在城中村改造这个政策之下做的,房产是林学旺投资来建的且还销售了,政府部门也没有制止。从物权角度来说,林学旺主张权利就有基础。按照正常的情况,城中村集体的土地应当要有转性,土地在城市里面应该变成国有的,这里涉及到行政审批的问题,需要集体出面去和自然资源部门沟通,这种土地性质怎么来认定?是否能及时办理土地证等手续?
      第二是楼盘被人强占,跟几家公司有协议,投资了没取得物权,但投资是实实在在的,出现这些问题归结于个别人从中谋取私利,至于当了黄某担任公司副经理以后,把楼盘占了没法告合同,因为他不是合同当事人,但是可以告其侵占。
      第三是该案和《狂飙》故事背后是有一些相似的因素,甚至林学旺的情节讲出来可能比《狂飙》土地被转性情节还要复杂还要典型:这是几个村子的规模,《狂飙》只涉及到一个村。当地从涉黑、打黑的行动已经开展了很长时间,几年了都没有进展这个案件没有列入到涉黑案件当中去,可能西安对这个案件的性质涉黑调查的不够积极,老在程序里面走,正在侦办中。黑势力有保护伞,要挖一挖西安市和雁塔区里面是否有对方的保护人?否则不能理解这个案子到现在近5年了一点进展都没有,很奇怪。可以找西安市、区检察院,通过侦检协作办公室来进行监督。依据是2021年10月31日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制定一个《关于健全完善检察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该意见按照高检和公安部的设想,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检察院可以提前去介入,去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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