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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大代表李文新被采取强制措施 涉12亿元诈骗案

时间:2017-06-13    点击: 次    来源:反直销联盟    作者:宗禾 - 小 + 大

   10月26日至27日,莆田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决定,其中有一项是这样的:“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北京市公安局依法对市六届人大代表李文新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李文新”何许人也?为何会被北京市公安局提请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李文新其人

  李文新,1964年10月8日出生于福建省莆田市,现任天通泰投资集团董事长。李文新是莆田市人大代表,还担任有莆田或福建多个异地商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名誉会长等职务。

李文新李文新

  李文新1980年跟着师傅从莆田来到北京,开始从事“做笼屉”生意。最初销售目标就是国企的食堂。李文新先后谈成了广电总局、农业银行总行、海军大院、首都机场等诸多大客为他后来转型、创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后来,李文新先后做了铝合金梯子、门窗;承办不锈钢厨房设备、灶具、排烟系统;市政工程、燃气管道工程;热力管道工程;生产直埋导温管等项目……

  2003年,李文新成立了北京天通泰商贸有限公司。2007年,天通泰正式介入房地产开发项目,并先后成立福建天通泰、天津天通泰和阿拉善天通泰。2011年,北京天通泰正式迁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正式开建天通泰文化数码科技园区。2016年5月份,该园区正式落成,并挂牌天通泰国际知识产权交易创新基地。

  此次公安部门对李采取强制措施,或因其涉及震惊中外的“黄璋宝集资诈骗案”!

  黄璋宝集资诈骗案

  2012年3月,莆田籍在京企业爆发了一宗震惊中外的“黄璋宝集资诈骗案”。此案因涉及资金巨大,诈骗金额12亿,牵涉企业100多家,受害人达1000多人,2013年四名受害人因债务问题自杀(据说2015年又有一名受害者因而自杀),其中蒋元春、陈俊美、黄福来等受害者被骗金额巨大,引起多家公司资金链断裂,企业面临破产,加上巨额债务问题,导致生活面临困境。

  黄璋宝,曾任中宝海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辽宁闽商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市工商联木业商会常务副会长、北京福建木业家具商会常务副会长、内蒙古满洲里福建商会常务副会长、辽宁总商会莆田商会常务副会长。

  黄璋宝众多的头衔和他的自我“打造”,促成了许多老乡亲戚对他的信任,最终给他非法集资带来了便利。黄璋宝案件中的所有受害者均为莆田人,他们之间多有生意往来。

  据黄璋宝在自己的博客上介绍自己的公司时称:中宝海西投资有限公司创立于2009年,拥有中润鲲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众融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凯利万隆商贸有限公司、中宝融通投资有限公司、辽宁闽商担保有限公司等数十家核心企业。

  2009年,黄璋宝在辽宁沈阳成立闽商担保公司,开始向亲戚朋友进行融资,融资的理由是用于收购一家药厂及辽宁本溪约400亩地块。

  “当时莆田籍的生意人在老乡中口碑都比较好,而且黄璋宝在融资时又都许下了高额的回报,许多生意人或以投资入股或以利息的形式,把钱放给黄璋宝,有些人还从亲戚朋友那里拼凑了一大笔钱放给黄璋宝,甚至有些人都没有让黄璋宝打欠条。”受害人陈某在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时说。

  这期间,黄璋宝对投入资金入股者的承诺基本都兑现了,此时,放钱给黄璋宝的人,对其也越来越信任,这样以来,黄璋宝融资的数目也越来越大。

  2010年,黄璋宝又用同样的借口,在北京收购北京闽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同时,他向在京的乡亲企业非法融资,融资款用于购买天津武清、北京亦庄地块。很多放给黄璋宝资金的人仍然对他非常信任,而且很快他就融到了一大笔钱,多出的部分资金还被其非法放了高利贷。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黄璋宝融资依托平台远不止一个,其占有股份的公司就有7家之多,而依托投资的项目更是名类繁多。但很多项目与黄璋宝的关联不是太大,黄璋宝只是把融资来的资金放在别人项目里吃利息或是入股。

  《经济》杂志记者还见到了《黄璋宝等人非法集资诈骗案的事实反映材料》,这份材料中还后附了全体受害者的签字和手印,有217人。这份材料显示,黄璋宝出逃前伙同一些人以投资房地产等项目向在北京的莆田籍乡亲非法集资12亿元之多。

  据统计,在2009年至2012年3月年间,黄璋宝伙同在京莆田籍生意合作伙伴,以公司和个人的名义向在北京的闽商公司、闽商商人,以购买股权、投资等名义共非法集资高达160多亿元人民币。

  据知情人透露,2012年3月12日出逃前,黄璋宝因公司资金链断裂而多次找朋友商量对策,但最终还是决定出逃印尼避风头。当晚,黄璋宝给自己的哥哥徐章兴发信息要来了身份证、户口本和护照,随后辗转逃至印度尼西亚雅加达。

  知情人还告诉记者,黄璋宝的出逃其实还另有隐情,主要是有人用引诱、逼迫或恐吓的方法迫使黄跑路。随后,黄璋宝的妻子与儿子也成功出逃至印度尼西亚雅加达。

  2012年3月13日,黄璋宝失踪的消息在莆田老乡中传开。此时,许多投资人开始着急,四处打探黄璋宝的消息。而进入2012年5月份之后,许多投资人开始顶不住压力,其中受害人郭志楷、郑丽母子、张金国4人相继自杀身亡。

  此案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1000多名受害人在焦虑中频频上访中央各级职能信访部门。

  半年之后的2012年9月3日,受害者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9月29日,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正式受理该案。

  案件进展

  在中央部署的代号为“猎狐2014”的全国公安机关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中,涉嫌诈骗、外逃国外的黄璋宝、柳朝贵二人被抓获。

  2014年2月,黄璋宝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被抓获归案并引渡回国。2015年3月1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对黄璋宝提起公诉。 

  经审讯:2008年10月至2012年3月间,被告人黄璋宝在中宝海西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所在的北京市朝阳区双柳北路39号,以承诺高息回报为诱饵,通过推介会的方式对外宣传,非法集资人民币50亿余元,造成损失人民币4亿余元。

  2016年4月28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第13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黄璋宝集资诈骗罪一案。

  2016年年5月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第13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宣判柳朝贵诈骗罪一案。

  据受害人公开的消息:庭审时黄璋宝交代,其出逃印尼是被李文新、王运生、郭国富引诱、胁迫,威胁,其若不按他们的安排出逃,他将失去投资的所有项目,借贷其使用的资金也不予支付,并将立即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出逃印尼前后,李文新、郭国富、王运生等人又诱骗黄签署相关文件将其在国内资产全部过户到李文新、郭国富、王运生的名下。

  另有消息人士爆料称:在案证据、证据线索表明,黄璋宝集资来的钱大部分用于和郭国富、李文新、王运生的合作项目或郭国富、李文新的个人项目。而上文所提到的非法集资行为,李文新等人亦有参与策划。

  另据介绍,该案历时三年有余,从立案到现在也近三年,抓获了柳朝贵,黄璋宝,郭美珍,郭梅仙,案件也从公安立案侦查,移送起诉到三分检,三分检提起公诉到三分院,柳朝贵,郭美珍,郭梅仙案,先后开过庭,柳朝贵由三分检撤回起诉一次;至目前,该案返回的赃款数仅占全部损失数百分之二左右。

  公安部对嫌疑犯的资金去向等犯罪事实的正做进一步调查,希望给受害群众一个交待。此次李文新被采取强制措施,或使该案重大的进展。

  目前,该案还在继续侦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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