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民声资讯 > 文章 当前位置: 民声资讯 > 文章

杭州保姆纵火案二审宣判

时间:2018-06-05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据新华社杭州6月4日电(记者 吴帅帅 陈晓波)6月4日15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莫焕晶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莫焕晶故意在高层住宅内放火,造成四人死亡及巨额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其在从事住家保姆期间,在多地多次窃取雇主家中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一人犯二罪,依法应予并罚。
  莫焕晶对其所犯盗窃罪行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予从轻处罚。莫焕晶选择于凌晨时分在高层住宅内放火,造成四人死亡和巨额财产损失,对所犯放火罪行虽有酌定从轻情节,但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造成的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危害性极大,尚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莫焕晶及其辩护人要求从轻处罚的理由不足,不予采纳。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见成立,予以采纳。原判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作出前述裁定。

上一篇:三部门联合约谈“美拍”直播平台:责令全面整改

下一篇:副市长暗访撞见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戴耳机听歌,当天辞退

联系《中国民声网》 | 关于《中国民声网》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   QQ:/微信:291781123  |  地址:www.chinavoice.cc  | 010-6666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