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6 点击: 次 来源:搜狐 作者:周冲 - 小 + 大
首先,你一定想,为什么我用鲍毓明,不用鲍某。 对不起。 这种人渣必须拥有全名。 鲍毓明疑性侵未成年养女一案,令全中国都愤怒了。 但如果我们只有愤怒,未免困于情绪。我想告诉你,在此案中,还有12个细节,细思极恐,大有文章。 请大家一定一定要看完。
为什么有那么多“送养”、“送养女宝宝”的QQ号 大家应该对这张图有印象。
图片来自南风窗 乍看之下,是鲍毓明此人,对这一类人特别感兴趣。 不止如此。 真正的问题是,为什么有这么多“送养”、“送养女宝宝”的QQ号? 真的那么多孩子,要被急着送给别人吗? 不可能。 现在不缺吃,不缺穿,如果不求富养,养个孩子的成本并不高,不至于要送人。 如果说是重男轻女,母亲也不会同意。 所以这种大规模送养,不符合常理。 另一个问题是,真的有那么多“养女宝宝”吗? 应该也不可能。 一个正常的父母,绝对不会把自己的女儿抛弃。 如果是经济能力有限,他们可能会首先送亲戚抚养,送孤儿院。 而在这些正常可能之外的,那就是邪恶的交易了。 所以有没有这样的可能—— 这些QQ号的背后,会不会存在人贩子? 或者存在一个大型的儿童色情交易链? 有人专门盯上10来岁的女孩,诱骗,拐走,囚禁,专门供有恋童癖的财权阶层发泄? 如果是这样,是否还存在更多的“李星星”? 那些孩子怎么样了? 她们是否已经被侵犯?被控制? 她们报警了吗?如果报了警?她们有没有得到解救?有没有被曝光? 想不得,想不得,一想就心如刀绞...... 但显然,鲍毓明知道这个漏洞的存在,他经常性地,访问这些用户。 而他的手机上,也有大量相关用户,经常聊天。 李星星也告诉过记者,“不只有我,还有其他小孩儿,现在我受伤害,将来还会有别的小孩受伤害。” 李星星也在《生命的遗书》里说过:“他寻找下一个受害者的步伐,从未停止。” 问题是,他是去哪里寻找的? 如果这是一个入口,鲍毓明知道,其他恋童癖,是不是也知道? 所以这些QQ号越多,我越恐惧。 个人觉得非常不简单。
李母不该被苛责 因为没有李母,也会有王母、张母... 鲍毓明用了什么方法,让这个母亲见不到孩子? 想必大家都有自己的答案。 但这不能怪李母。 没有李母,也会有另一个李母。 怪只怪,鲍毓明太贼了。 南风窗的报道里称,李母和鲍毓明的相识,是“网友介绍的”。 也就是说,在此之前,李家的情况,鲍毓明了如指掌。 他恰恰因为知道李母是单亲妈妈,有女儿,女儿也10多岁了,才会花半年时间接近。 接近后,先是说建立家庭。 后来,家庭不组建了。换成了骗走李星星。 李星星被侵犯后,他大概觉得,此举可以复制。 于是,继续搜罗适宜的家庭。 据李星星在《生命的遗书》中自述,他曾多次向李星星吹嘘,他的手机上,有大量陌生的单亲女性。 “那些女性都有女儿。”
而一旦获取单身女性的信任,他可能就会故伎重施。 另一个悲剧就会产生。 好在案件现在曝光了出来。他的邪恶终于到此为止。
胶带、成人用具、莫名其妙的东西 在南风窗的报道中,有一个细节是,鲍毓明用胶带,往李星星身上贴。
图片来自南风窗 为什么要贴胶带? ??? 贴哪里?怎么贴? 还有一个细节是:
《生命的遗书》中也有相关描述:
这些字词指向的,到底是怎样的地狱。 而对方只是一个小孩。 因为太可怕,我不细说了,太难过,大家自行脑补...... 总之这些细节加起来,鲍毓明就是一禽兽不如的人渣。 而李星星承受的,远比我们想象的更为悲惨。
撕裂的床单 在李星星提供的一些图片中,其中有一张,是一张被撕碎的床单的照片。
图片来自南风窗 为什么床单会撕碎? 南风窗在这张图片下方注明的是: “‘我反抗,他拽着我的双腿,把我从这头拖到那头。’李星星说。图为李星星踹破的床单。” 这就意味着,鲍毓明使用过暴力。 而随着更多资料的曝光,你会发现,暴力是鲍毓明的家常便饭。 有一回,李星星在警局。 当警察重现鲍毓明掐她脖子的动作,她立即崩溃。 因为这种暴力,在她的生活里太常见了。 她被吓成惊弓之鸟。 一旦重现相关的动作,立即回到惨绝人寰的噩梦中。 在她的自述《生命的遗书》里,她也提到了,鲍毓明施暴成癖。 “被扇耳光,被抓着头发在桌角上撞,被掐住脖子直到视线渐渐模糊......”
截图来自女孩自述的《生命的遗书》 所以,鲍毓明此人,不仅是变态,还是暴力狂。 而此人身高190 ,体重200多斤,施暴起来,有多可怕,同样不敢细想......
鲍毓明对血特别兴奋 在李星星自述性的文章《生命的遗书》里,有这样的话:
截图来自女孩自述的《生命的遗书》 她曾说,在第一次之后,鲍毓明锁紧门窗,不出门,拿走她的手机,不让她与任何人联系。
截图来自女孩自述的《生命的遗书》 在他性侵李星星不久,他成了上市公司的法总。 “他一直认为,这是他夺走予心童贞得来了功劳。”
截图来自女孩自述的《生命的遗书》 这种认知一旦形成,那么,他会在性侵幼女的路上一去不复返。 因为他想要更成功,更幸运,就会不断要这种“功劳”。 于是不断向其他无辜女孩下手。 暴力。 恋童。 嗜血。 迷信。 你品。你细品。 如果这还不是魔鬼,我不知道什么是。 而这种质素决定了,鲍毓明此人,不可能会有悔改之心,也不可能有悲悯之意。 他就是一彻头彻尾的人渣。 但这人渣,懂得法律。 更懂得儿童心理学。 还懂得如何去寻觅新的猎物。 倘若此次法律对他网开一面了,那么,他定然还会继续作恶。只是更谨慎,更懂得反侦察。
鲍毓明的住处 在一所学校的旁边 鲍毓明的住处,特意选在一所学校的旁边。 在《生命的遗书》里,有这样的句子: “他说累了,就打开窗子,饶有兴致地看着楼下的孩子们上体育课......”
截图来自女孩自述的《生命的遗书》 这个简短的信息告诉我们,鲍毓明的生活,几乎都围绕着“孩子”二字。 他租的房子在学校旁边。 他一有空,就盯着楼下的孩子。 一盯着孩子,就开始...... 所以那所学校的孩子,不知道是否安全?有没有孩子受到伤害,或受到诱骗? 说到这里,请所有家长保护好孩子。 可能在我们的学校旁边,也有居心叵测的恋童癖,就在窗户里面,一直盯着孩子们。 一定要教会孩子—— 不要吃陌生人的东西。 不要跟陌生人走。 和陌生人之间,没有任何秘密可言。 当然,像鲍毓明这种人,因为是高知,手段高明,他如果锁定一个孩子,真的超级危险。 只能说,家有女儿的父母,请万分小心。这个世界不是伊甸园。
案子一直不了了之 其实李星星报过多次警。 一次是在北京。 几次是在烟台。 但都不了了之,或者干脆就撤了案。
截图来自女孩自述的《生命的遗书》 所以每次鲍毓明从警局回来以后,都会得意洋洋地说: “看到了吗?我就是这么无所不能,这帮警察根本奈何不了我。”
截图来自女孩自述的《生命的遗书》 他的手,到底有多大? 而一个公司的高董,为什么就能只手遮天? 如果这样的人,都能不被问罪......那么,其他人呢? 当然,这一点,咱们同样不可说。 只有继续说能说的。 鲍毓明的多次脱罪,我相信,这与不可说的因素有关。也与他擅长钻法律的空子有关。
性侵时间是2015年12月31日的凌晨 大家注意一下,第一次性侵的时间,是2015年12月31日。 也就是说,2016年一到,他迫不及待就开始了性侵。 为什么要卡准这个时间? 因为2016年,无论从哪个维度说,李星星都已年满14岁。
在2016年到来前,鲍毓明一直在忍。 李星星在自述中说,在此之前,“他叫她和她的小伙伴‘女人’,还问小宝贝你什么时候把你当作礼物送给我”。 可见他强烈的、从始至终的、秘密的、不可告人的意图。 但他要忍到没有法律风险时,安全无虞时,才会下手。 而这个节点,恰恰就是2016年1月1日的凌晨。 凌晨一到,他就迫不及待地施暴。 这里必须补叙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在中国的法律中,和不满14岁的儿童发生关系,不论自愿与否,都属于强奸。 根据相关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236条第2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14岁以上,如果自愿,就不属于这个范围。 而李星星14岁,又长期和鲍毓明在一起,就非常难以对外说清是强暴,还是自愿。 我们几乎都能猜到鲍毓明的说辞: “我们是同居关系。 我们是自愿相爱的。 我们只是年龄相差有点大,但我爱她,她也爱我......” 这也就能理解,为什么鲍毓明有一次在警局写下的保证书中,写的是: “给我现在的女儿,未来的妻子。” 你们看看,多阴险! 这样一来,李星星所有的苦难与凌辱,都被一笔勾销。 鲍毓明在案子曝光后,一直重复的一句话是:“我从未与她以父女关系相处。” 为什么他强调这个? 因为,中国还有一个收养法。 收养法规定,单身男性收养女童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一旦他们是以父女名义相处,那么,这可能就会被认定是收养。 鲍毓明与李星星的年龄差,显然达不到。 于是,他避开父女关系,将关系直接认定是男与女。 因为以上种种原因,法律对他无可奈何。 如果论性侵,他们不符性侵的法律法规。 如果论非法收养,他们又没有登记,没有正式办理收养手续。 你说可恨不可恨! 写到这里,真是想叫上一帮人,将这人渣暴打一顿!
李星星自杀后 鲍毓明继续刺激 逃不了,自救不了,多次报警无果,遭遇每况日下,李星星曾经自毁。 但幸好没有离去。 对此,鲍毓明丝毫没有怜悯和心疼。 他冷嘲热讽:“看你蠢的,连自己都杀不死。” 这些话可以看出鲍毓明的阴毒。
因为她离开,他会有一堆的谎言,来支持自己无罪。 届时他的罪行,再也无人知晓。 他可以继续染指其他孩子。 继续伤害其他人。 高枕无忧,无所顾忌。 所以鲍毓明真的毫无“人性”可言。 当一个年幼的孩子,落到一个对生命毫无同情心、怜悯心的畜生手中,后果可想而知。
受害者污名化,自我神化 鲍毓明控制李星星的方式中,最厉害的一招,就是受害者有罪论。 你离开了我,你就脏了。 他反复和她说,如果李星星不乖,不听话,离开鲍毓明,“你就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干净的人。” 同时,他解构孩子世界里的一切。
截图来自女孩自述的《生命的遗书》 他说动画片里的角色,都会“做”。 他将孩子喜欢的洋娃娃,在侵犯时,放在自己的私处。 他说乐器和汉服,都是“古代的妓女”才喜欢的东西。 他不喜欢她学习。 他说世界上没有东半球和西半球...... 这种解构,都是为了重建。 将李星星从前喜欢的、向往的、追求的,全部污名化,全部说成一无是处。 但人本能地,会追求价值,追求美好。 而这个时候,鲍毓明就在孩子的信仰废墟上,树立自己的威信和地位。 他说自己无所不能。 说很爱李星星。 说自己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 外面的,都是可怕的。 家里的,爸爸就是神。 在这种价值观体系下,李星星必然很难离开,也没有勇气和意愿离开。
身高190 ,体重200多斤的鲍毓明 喜欢叫14岁的李星星“妈妈” 为什么鲍毓明要叫“李星星”妈妈? 大家可能都觉得,这是一种变态的嗜好。 我觉得有道理。 可我觉得,这又没有那么简单。 鲍毓明是深谙精神控制的。 大家还记得包丽一案吗? 牟林翰也是叫包丽妈妈。 因为妈妈意味着付出。 更意味着牺牲。 倘若李星星接受了这种角色定位,那么,她会包容这个“孩子”,保护这个“孩子”,默默地成全他,为他无止尽地付出。 他要什么,就给什么。 想怎么“放肆”,就由他怎么“放肆”。 这样一来,鲍毓明就能在孩子的世界里为所欲为。 事情就会失控。 但李星星年纪太小,加上只有伤害,没有温暖,后来又意识觉醒,知道这是强暴,再也无法信任鲍毓明的精神洗脑式说辞。 但如果她一直活在真空中,事情可能就会更加恐怖。 她可能变得连呼救,都无法发出。
鲍毓明学习法律 就是为了钻法律的空子 知法犯法者,最为可怕。 在微博上,李星星的一个姐姐说,鲍毓明学习法律,为的就是钻法律的空子。 大家应该都看过他的学历。 他本科与硕士,都是工科。 不是法律专业。 但后来不知怎地,就通过了律考,拿到了律师资格证书。 更为恐怖的是,他一直在研究如何在恋童癖一事上脱罪。 他曾经写过一篇论文,称中国对幼女性侵打击不足。 看似正义无比。 但谁也不会想到,他之所以研究,不过是在寻找法律漏洞,为自己寻找后路。 现在大家也看到了,为了逃脱罪责—— 他专挑刚满14岁的女孩下手。 他不收养女孩。 他在空中安装监控摄像头,监视李星星的一举一动。 他还经常打李星星,强行夺走她的手机,并删除其中关于他的各种照片、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 这也是为什么李星星几次报警,但一无所获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们几乎能想到,在每次成功脱罪后,他满脸的笑容,和不可一世的、“一切尽在掌握中”的得意。 而在这种得意中,他的手,必然伸向更多孩子。 因为以上种种,我个人觉得,此案不可小视,不要太轻易就让它翻篇。 鲍毓明这种人,应该不是一个个例。 之前也有公司高管猥亵女孩,但不了了之。 三色幼儿园事件,后来了无音讯。 更有知名大V、主持、社会名流、校长,涉嫌性侵案件,但都无疾而终。 倘若今日我们再对此事转瞬即忘,不追问,不追责,不盘根究底。 我不知道,留给我们的孩子的,会是一个怎样的世界。 那样的世界里,中国的女孩们,还会好吗?! 作者:周冲 |